味知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业务规则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