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证券监管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要为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 运作情况。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 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