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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本财务顾问") 接受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或"收 购人")委托,担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收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川投能源"或"上市公司")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自 川投能源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5年3月6日 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 购的财务顾问,出具了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 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 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川投峨铁")(以下合并简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川投能源 提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川投能源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关于本次收购情况概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