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核查意见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和《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