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慧博云通: 金杜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云通")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现行有效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对本次激励 计划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