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合规管理工作, 公司风险识别、防范与管理工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工作。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