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9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工程 师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参照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并具备 其分管工作的从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