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 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淮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