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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财务快 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 求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 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所涉单位、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