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淮河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重大遗漏,足以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