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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 瑞茂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 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第三 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 期结束。召集人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则自动失去召集人资格,并根据第四条 规定产生新的召集人。 第六条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指定公司相关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会议的组织筹备和督导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