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致: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下 午 14 时 30 分在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 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合肥 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 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