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 平相符;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