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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 瑞茂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 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