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 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