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 问。 四、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 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普通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并不 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