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兰台意字(2025)第 4745 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1 号第三置业大厦 B 座 29 层 电话:(8610)52287799 传真:(8610)58220039 网址:www.lantai.cn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兰台意字(2025)第 4745 号 致: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黑 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做如下声明: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