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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 不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该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或协议安排,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 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相关管理制度及协议安排,对子 公司从章程制定、治理结构、人事与考核、财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决策事 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二章 治理结构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