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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 产的百分之三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 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