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 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 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五条 在获悉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履行信 息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 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 (包括公司 内各部门、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 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提高本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 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