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 柯力传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 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