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阳光诺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以及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额度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