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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致: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 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 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 的陈述和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