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 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