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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划所发 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按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股票账户 负责,加强股票账户管理,严禁将所持股票账户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 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