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