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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 合《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本公司将 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 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