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广东安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系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 的信息。"披露"系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