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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董事会办公 室(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配合提供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所需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承 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则由公司补选的独立董事自 动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