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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智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