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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08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000,000 股,于 2022 年 9 月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0,846,56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5.9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153,432 股,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 14.08%。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