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 关信息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其他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