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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修订融资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则
OCTOCT(SZ:000069) Jin Rong Jie·2025-08-30 19:27

新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各级下属企业,参股公司融资担保行为可参照执行。 融资担保形式多样,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含隐性担保,但不包括房地产 公司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制度对担保审批权限作出详细规定。各级企业对外担保应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事项内,超 出部分需报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下,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况,需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这一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 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同时及时对外披露。 对于担保对象和担保比例,各级企业原则上只能对具备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保, 不得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担保,特殊情况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应严格按持股比例担保, 对子公司确需超股比担保的,需经审批并由小股东等提供反担保。 8月30日,深圳华侨城股份发布公告,披露了2025年8月28日修订的《融资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 司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