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的担保具体业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 露。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 施: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