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草案)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包括参与本次重大事项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相关人员;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规范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 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