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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2025)第 484-4 号 致: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了京天股字(2025)第 484 号《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下称"《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84-1 号《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下称"《律师工作报告》")等文件(以下 合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