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兰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9月)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 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原则上最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