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 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 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 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