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 | 债券代码: 148922.SZ 债券简称: 24 河钢 Y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三期)"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 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 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对外披露的 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