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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障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第 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赋予的职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证券事务代表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处 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也可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关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 一名。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能超过六年。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