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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化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草案)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程 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第六十 九条规定或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