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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23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Iron & Stee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邮政编码:2100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5,091,01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