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和《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 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