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第一条 为规范双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项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应在当日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 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