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特制定本办法。 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定 第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对外担保的财务内控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性,维护财经纪律, 促使公司对外担保工作合法进行,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 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