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 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 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特制定《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 心管理人员。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