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商米科技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前期A股申报及撤回情况
Zhi Tong Cai Jing·2025-09-05 12:35

9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证监 会国际司共对12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商米科技补充说明前期A股申报及撤回情况等事 项。据悉,2025年6月25日,商米科技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德意志银行、中信证券和农银国际为联 席保荐人。 证监会请商米科技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并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请结合相关政策及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详细说明业务经营不涉及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的原因,并就本次发行上市 前后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据招股书,商米科技是全球领先的商业物联网(BIoT)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的解决方案集成了智能硬 件、软件及数据洞察,赋能众多线下商业场景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核心商业运营流程(如支付、会员 管理、订单履约、存货控制及员工管理)效率。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按2024年的收入计,公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