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63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与关联 方鸿基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骏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负责长治市西 南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长子县)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运营。上述拟设立的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金总计 75,126,060.00 元,其中泰欣环境认缴出资 36,811,769.40 元,持有项 目公司 49%的股权,鸿基骏业认缴出资 38,314,290.60 元,持有项目公司 51%的股权, 项目公司由泰欣环境纳入合并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5)。 赞成: 3 人 反对:0 人 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