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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