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各部(室)设经理(主任),各 分(子)公司设经理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 提名经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明确权责,规范工作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各部(室)经理(主任)、各分(子)公司经理由总经理直接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领薪。 第四条 高 ...